常熟市创业孵化载体补贴申请指南
一、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补贴
1.补贴对象
自2018年1月1日起,经江苏省人社厅、苏州市人社局、常熟市人社局评估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
2.补贴标准
对江苏省级、苏州市级、常熟市级的创业孵化载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向所在辖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常熟市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资料;
(2)初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复审:常熟市创业指导中心进行复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公示补贴对象,公示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别审核审批;
(4)发放: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单位银行开户账号。
4.提交材料
《常熟市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补贴申请表》;
注意事项:同级类型的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二、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1.补贴对象
经常熟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内为在孵企业提供孵化服务,且具有在常熟市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的创业孵化服务机构;
2.补贴条件
(1)成功孵化的企业须为2015年1月1日后在创业孵化基地内注册登记;
(2)成功孵化的企业搬离基地后在本市范围内继续经营满6个月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与搬离创业孵化基地后的经营地相一致;
(3)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辅导、跟踪指导、融资支持等创业服务;
(4)孵化期限原则上为2年,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可延长孵化周期最长1年。
3.补贴标准
经评估认定,按每实际孵化成功1家企业对创业孵化服务机构给予1万元的创业孵化补贴。
4.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向所在辖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常熟市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申报表》并提交相应资料;
(2)初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复审:常熟市创业指导中心进行复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公示补贴对象,公示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别审核审批;
(4)发放: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单位银行开户账号。
5.提交材料
(1)《常熟市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申报表》;
(2)《常熟市创业孵化成功企业花名册》;
(3)成功孵化企业入驻基地期间和搬离基地后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纳税凭证、银行对账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4)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与在孵企业签订的孵化服务协议等相关手续证明材料。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9日起实施,相关条款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地址:常熟市珠江路222号
电话:52710355
网址:www.jscscy.com
常熟市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补贴申请表.docx